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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构建和谐企业安全文化(PPT)

刘景凯 安全生产应急与危机管理 2022-06-10


【背景知识】

1、主体责任

主体责任全称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通常包括:所有人责任、雇主责任和注意义务等(参见《职业安全与健康》(第七版),P103~108)。

所有人责任:1984年英国修订的《所有人责任法》出于保护无辜者的利益,将1957年制定的《所有人责任法》规定的建筑物所有人负有注意义务的范围进行了扩大,从原定的存在合同关系,扩大到那些具有公权或私权(不是故意违法进入所有人建筑物场所)的人。

雇主责任:雇主对雇员的基本义务是合理的注意义务,以保障雇员安全。如果雇主将其义务委托给其他人,也不能免除雇主本人原来的义务和对不履行义务所要承担的责任(如安全顾问需要单独承担的责任);对于雇主将雇员派往另一管理范围内进行工作,也不能排除雇主的义务。雇主责任包括直接责任或替代责任。如果由于代理人以雇主的名义进行的行为过失导致的雇员伤害,雇主也应该就错误的行为或过失承担法律责任。

雇主的注意义务:1)工作制度;2)工作场所;3) 设备设施;4)监督和指导;5)选择雇员时的注意义务。

注意:选择雇员时的注意义务是指,雇主可以不被雇员承担的突然过失(比如斗殴)承担义务,但雇主应当知道雇员曾有这种情况而没有采取措施导致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则应代替雇员承担其伤害他人的责任。

应尽的注意义务标准:存在注意义务的人应该采取合理的措施,确保在所有合理的、可预见的情况下,义务的相对方不处于可能受伤的危险状态。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综上所述,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一种积极的、主动的安全生产预防责任,即,即使企业没有过失,在安全生产上也应承担起“无过错”责任,确保员工不受伤害、社会公众不受影响、业务得到连续。如果做不到(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或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及造成损害后果,就会要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可见,企业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是最低要求,除此之外,为了实现持续改进安全生产业绩,企业还要在法律要求之上,开展风险分析,自己设立目标、建立管理体系进行自律,向社会公众作出承诺,用标准规范和检验企业安全生产活动,确保其承诺、目标的实现。

2、和谐安全文化

文化建设的三部曲:树英雄、讲故事、造氛围

和谐的安全文化是与企业文化相一致,被社会公众认同,企业员工为之自豪和凝聚力量,可以使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文化。基本表现:人与人、人与企业、人与生产设施(工艺、环境)以及人与社会、企业与社会等的和谐。基本要求:员工无违章、设备无隐患、流程无缺陷、管理无漏洞。

3、安全文化三个维度

  • 基于的认识——管安全就是管事故

  • 基于风险的分析——安全是风险的偏好和管控能力

  • 基于危机的反思——生产安全是企业的社会责任,必须构建和谐文化

参见7月24日安全文化建设与公共危机管理

4、企业的三个功能

  • 为公众提供产品(包括服务)

  • 为员工(增)发工资(含奖金)

  • 为社会提供就业(包括创造就业机会)

5、安全生产

参见8月18号业务连续性管理(BCM)与情景构建技术

[课件提纲]

安全文化建设与公共危机管理



【新闻链接】

2017年8月28日,管道局召开党委中心组学习(扩大)视频会,专题学习安全生产管理及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等方面的知识。

  管道局党委书记孙全军主持会议并讲话,管道局总经理丁建林出席会议。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陈庆勋,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史振祥,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王卫国、张志宏、薛枫,党委委员、总会计师闵云鹤出席会议。

  会议邀请国家安全生产专家、安全生产应急专家、国家行政学院兼职教授从“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谐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现实中的思考”三个方面,作《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辅导讲座。

讲座结束后,孙全军结合此次学习及今后管道局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五点要求。管道局副总师以上领导,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相关业务部门科级干部,国内事业部、国际事业部、东南亚项目经理部、海洋与技术服务事业部、科技中心副处级以上干部在主会场参加了学习。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机关科级以上干部在分会场收看视频会。(摘编自中国石油管道工程公司网页新闻中心消息)。

(培训主会场 摄影:陈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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